委托劃轉稅款協(xié)議書(精選2篇)
委托劃轉稅款協(xié)議書 篇1
甲方(納稅人):
乙方(地稅局):
丙方(開戶銀行):
為簡化辦稅程序,向納稅人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服務,保證稅款(含費、基金,下同)及時、安全、完整入庫,甲、乙、丙三方就稅款繳納方式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依照稅法、費(基金)管理辦法繳納的各項稅款,采用財稅庫銀聯網方式,由甲方委托丙方通過財稅庫銀聯網系統(tǒng),在簽訂協(xié)議的繳款賬戶上進行扣繳。
二、甲方確定一個在加入財稅庫銀聯網系統(tǒng)的商業(yè)銀行開立的結算賬戶為稅款的繳款賬戶,該賬戶需在本協(xié)議書中確認,甲方和丙方有責任保證該賬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如該繳稅賬戶不是甲方在銀行設立的,賬戶所有人應授權丙方根據乙方發(fā)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從該賬戶主動劃扣甲方稅(費)款。
賬戶所有人: (簽章)
法人代表、負責人或業(yè)主: 年 月 日
三、甲方繳款賬戶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變更。確需變更的,甲方應在辦理有關涉稅事項的五個工作日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由乙方批準后,到丙方辦理原協(xié)議廢止手續(xù)。同時與主管稅務機關、開戶銀行重新簽訂《委托劃轉稅款協(xié)議書》。因甲方擅自更改簽約賬戶造成無法扣繳稅款而導致逾期繳納的,乙方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甲方應保證在辦理每一項需扣款的涉稅事項時,其簽約賬戶內有足夠存款余額,如因賬戶余額不足或簽約賬號被凍結等原因造成無法扣繳稅款而導致逾期繳納的,乙方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財稅庫銀聯網后,如甲方采用遠程電子申報繳款方式(包括網上報稅、電話報稅、個體雙定戶銀行扣稅等),丙方為甲方開具《銀行(信用社)電子繳稅付款憑證》,并加蓋有效印章,作為甲方已繳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甲方可根據需要,憑此憑證到稅務機關換開一聯式《稅收電子轉帳專用完稅證》。丙方必須在保證扣款成功的前提下開具《銀行(信用社)電子繳稅付款憑證》,否則引起的法律責任由丙方承擔。如甲方采用大廳申報繳款方式,乙方為甲方開具一聯式《稅收電子轉帳專用完稅證》,作為甲方核算已繳稅款的會計憑證。
六、乙方保證向丙方發(fā)送的扣款信息真實、準確。若丙方因乙方的錯誤信息而誤扣甲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丙方保證在收到乙方扣款信息后,對甲方簽約賬戶進行扣款。若丙方在沒有收到乙方的扣款信息而對甲方的賬戶進行了扣款、或者丙方收到乙方扣款信息但對甲方的非簽約賬戶進行了扣款、或者丙方不按乙方發(fā)送的扣款信息進行了扣款,責任由丙方承擔。丙方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扣款信息正確實施扣劃稅款后,甲方如就納稅事宜提出異議,乙方負責依據國家稅法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解決,丙方不承擔責任。
八、甲方如申請停止使用簽約賬戶,應在辦理有關涉稅事項的五個工作日前,到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批準后,再到丙方辦理原協(xié)議廢止手續(xù)。
九、甲方因名稱、主管稅務機關、法人代表發(fā)生變動而變更稅務登記,應作廢原協(xié)議,重新簽訂《委托劃轉稅款協(xié)議書》。
十、各方如無異議,本協(xié)議將長期有效,若其中一方提出變更事項,乙方、丙方可以書面或公告形式,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前五天通知協(xié)議方。
十一、本協(xié)議自甲、乙、丙三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該賬戶不是甲方在銀行設立的,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四方各執(zhí)一份,自甲、乙、丙、賬戶所有人四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申報方式
辦稅大廳申報儲蓄、扣稅、電話、申報、網上、申報、郵寄、申報
注:1、本表格協(xié)議書編號由乙方填寫,其余由甲方填寫。
2、申報方式只能選擇一種,請在空格中打“√”。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劃轉稅款協(xié)議書 篇2
委托單位(房屋征收部門):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單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委托單位 將項目期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征收與補償安置的具體工作委托受委托單位 組織實施。
一、委托事項
1.征收補償方案編制前,協(xié)助對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等現狀進行調查、登記;向相關部門調取被征收范圍內房屋的土地、規(guī)劃、房產等手續(xù);向民政部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社區(qū)調取被征收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條件情況。
2.協(xié)助編制、報批、公示征收補償方案,進行房屋征收與補償政策的宣傳、解釋。
3.協(xié)助編制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報告。
4.組織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征求意見、聽證、論證、公示等工作。
5.組織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預評估,并提供相關材料。
6.確定擬被征收房屋搬遷補償、臨時安置補償、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的標準。
7.確定擬被征收范圍內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戶數。
8.安置《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就征收補償的具體問題與被征收人協(xié)商,并簽訂征收補償協(xié)議。
9.協(xié)助開展征收補償決定下發(fā)前的有關工作。
10.根據《
11.其他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事項。
二、禁止事項
1.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實施房屋征收補償的具體工作。
2.不得貪污、侵占、挪用、克扣被征收人的補償費用。
3.不得采取暴力、脅迫以及中斷供水、供電、供氣和道路通行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4.不得拒絕委托單位就本委托事項實施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5.不得從事其他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規(guī)范性文件中的禁止性行為。
三、期限
本委托書有效期限自年月月撤銷該項委托。
四、費用
受委托單位為履行本委托書項下事項所需工作經費由委托單位負擔,具體事項另行確定。
五、責任
1.委托單位對受委托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行為負責監(jiān)督,并對受托人在委托范圍內的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2.受委托單位為第二條所列禁止性行為的,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附則
本協(xié)議若有未盡事宜,由委托單位、受委托單位協(xié)商達成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委托單位、受委托單位各執(zhí)一份。
委托單位(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