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免責的協(xié)議書(精選8篇)
學校安全免責的協(xié)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xié)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就班車接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xié)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員工提供班車解送服務。
第二條 接送地點:_____至_____往返雙程,如遇道路施工,交通限制等情況,需要改變路線或站點時,乙方應配合。
第三條 班車費用:每月_____元,每月按_____天計算,按月一次性收費,法定節(jié)假日或生病,出差,有事等未能乘車,甲方不予退費。如因燃油價格變動或因政策因素而導致班車收費標準,另行通知。
第四條 收費標準:甲方在每月最后_____日內有專人收費,乙方憑甲方出具的收費憑證在乘車證上注冊后方可乘車。
第五條 甲方責任:提供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經培訓合格的駕駛員,確保安全,正點接送乘客,如預車輛發(fā)生故障,甲方隨時安排替代車輛或租用其他車輛接送乘客,所發(fā)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責任:乙方必須按約定時間,地點準時等待班車,乙方臨時有事不乘坐班車時,須提前通知公司或司機,在班車運行中請不要撥打司機電話以免影響司機安全駕駛。
第七條 安全責任:乘客蹬上班車后由司機管理,負責乘客安全。乘客乘車時,如有意外事故發(fā)生,所產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實際費用,先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保險公司不預理賠的部分,由相關部門裁定解決,如因第三方造成的事故,按交管部門裁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合同各方應嚴格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導致本合同未獲履行和未獲完全履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守約方遭受的損失,而且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協(xié)議書。
第九條 保密
一方對因班車接送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yè)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xié)議或遲延履行本協(xié)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fā)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fā)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xié)議—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zhí)_____份,其余用于辦理手續(xù)所用。
甲方:
乙方:
日期:
學校安全免責的協(xié)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關愛幼兒的身心健康,保證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達到家園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訂如下安全接送協(xié)議,望家長配合。
一、請家長每天上午7:00—8:30之間,下午1:30之前2:00之之后將孩子送到園內,為了孩子的安全,入園時必須將孩子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師手中,并當面交接,不要讓孩子自行在園內玩耍,以防意外發(fā)生。在將孩子交與老師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二、為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品入園。幼兒來園之前請家長注意查看幼兒口袋,如發(fā)現有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釘錐、彈子、碎玻璃等物品)應立即取出,并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
三、孩子早晨來園后應送班主任老師處晨檢,半托幼兒如有需要喂藥著,請將藥交給班主任老師,注明用法、用量,并請簽上家長姓名。另接有關部門通知,本園謝絕代喂抗生素及補品類藥物。
四、一般情況,不要讓幼兒無故缺席、遲到。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來園,請事先向教師做好請假工作,讓老師心中有數。
五、孩子的接送: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為了安全,被委托來接送幼兒的人,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18歲以上的正常人)。并請?zhí)崆奥摻j老師,將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別、年齡、特征、衣著、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訴老師。
六、幼兒由接送人從老師手中接過后,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為保證離園時的安全,請家長注意:
(1)離園時,因幼兒和家長過于密集,為確保幼兒的安全,請在接孩子時能盡快離園,如需帶孩子在戶外場地玩耍,請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如在此期間發(fā)生意外,一切責任自負。
(2)車輛接送的幼兒,如果家長沒有按指定時間、地點接送幼兒讓熟人順便帶走,如在此期間發(fā)生意外,一切責任自負。
七、未經許可,家長不要擅自進入幼兒教室,半托幼兒進餐時,家長如無特殊情況不要探視孩子。
八、幼兒在來園、離園路上及在園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負責。
甲方:
乙方:
學校安全免責的協(xié)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 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接送小孩丙達成如下協(xié)議:
二、甲方委托乙方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接送乙的女兒(丙)從蒙氏格林幼兒園清水分部的工作。乙方給付甲方的報酬,標準為_________元/月,每月_________日之前憑甲方的收款憑據支付報酬。
三、預付甲方的第一個月報酬。合同期內乙方如對甲方的工作人員不滿意,可以調換,但必須提前一周通知公司,新工作人員調換到位后,如果試工期滿之后,乙方不與甲方聯系,則視為乙方與甲方的工作人員私下達成協(xié)議,甲方除扣掉乙方所交費用之外,還將調回工作人員,并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四、甲方工作人員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天_________次。節(jié)假日加班費按鐘點工計算。
五、甲方報酬的支付從甲方工作人員抵達工作地起算,直至合同結束之日止。
六、甲方的義務:
1.按照乙方的需要與要求選擇工作人員,協(xié)助乙方對工作人員進行管理與培訓;
2.負責辦理工作人員所需的有關手續(xù);教育工作人員遵守法律法規(guī),《_________》的'規(guī)定,信守合同,勤奮工作。
3.在對工作人員進行管理過程中,協(xié)同乙方處理有關糾紛。
七、乙方要為甲方工作人員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按期給付甲方報酬。乙方負責甲方工作人員的意外保險金費用。如換工作人員后,后續(xù)保險費用由甲方出。
八、若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執(zhí)行構成違約,乙方須補償甲方一個月的報酬。反之一樣。
九、本合同未盡之事,由甲乙雙方商定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學校安全免責的協(xié)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民主、平等協(xié)商,現就就讀幼兒委托接送一事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對年度學期在甲方園內就讀的:等名幼兒上學、放學安全接送。
二、接送要求:
1、正常開學期間,每天上學前安全迎接幼兒上學,放學后護送幼兒安全到家。
2、保證行車安全,維護乘車秩序,確保接送時段幼兒安全到校、安全到家。
3、接送時段劃分。接,以乙方從幼兒監(jiān)護人手中接過幼兒開始,以乙方將幼兒安全送到甲方手中結束;送,以乙方從甲方手中接過幼兒開始,以乙方將幼兒安全送到幼兒監(jiān)護人手中結束。
4、乙方在接送途中遇到幼兒有突發(fā)性疾病發(fā)生時要第一時間告知甲方,并采取積極保護措施。
三、乙方責任:
1、乙方對接送時段被接送幼兒的人身安全負責(突發(fā)性疾病除外)。
2、幼兒在接送途中發(fā)生突發(fā)性疾病后,因乙方未盡到告知義務,導致幼兒病情加重或產生其它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責任:
1、甲方與乙方約定接送的具體時間,因放假或其它原因導致接送時間發(fā)生變更的,甲方要提前告知乙方。
2、甲方上學、放學時間發(fā)生變更,但因甲方未盡到提前告知義務,導致幼兒未按時接送到位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3、以全學期每個幼兒接送費元為標準,甲方自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7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幼兒接送費元整。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協(xié)議約定,致使委托接送不能進行的,違約方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協(xié)議有效期:
一學期。具體時間以上級教育部門發(fā)布的具體開學和放假時間為標準。
七、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約定。
八、此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學校安全免責的協(xié)議書 篇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xié)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租用乙方 一輛,車輛使用及行車安全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
每周一至周五甲方按乙方規(guī)定的發(fā)車時間發(fā)車,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作協(xié)商;出車期間,按 ,甲方在學期結束時一次性足額結算。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tǒng)一合理調度安排。
2、乙方須遵守接送時間.按幼兒園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等候接送幼兒的教師,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xié)商結果執(zhí)行。
3、乙方須遵守用車管理制度,服從幼兒園負責人的安排,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行車安全。
4、因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車輛故障而引發(fā)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5、乙方的車輛維修費和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負。
6、出車期間,乙方應接受甲方跟車人員的監(jiān)督,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和超速行車,車輛拐彎時應控制車速。
7、因乙方有事不能接送而找來的替代車輛,應具備幼兒園接送車輛及駕駛員的資格,否則因此而引發(fā)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8、乙方在接送幼兒時,因幼兒超載而產生的罰款費用由甲方承擔。
9、本協(xié)議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xié)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xié)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費,即人民幣20xx元整。
五、協(xié)議期限:
本協(xié)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協(xié)議到期后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xù)簽租車協(xié)議。
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各執(zhí)一份。本協(xié)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并具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學校安全免責的協(xié)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學區(qū)
乙方:________ _____年級_____班 監(jiān)護人:__________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協(xié)議如下:
一、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1、學校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大量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
2、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省、市安全標準的;
3、學校對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guī)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5、學校組織安排的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6、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fā)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的;
7、教職員擅離工作崗位、雖在工作崗位但未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guī)程的;
8、教職員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
9、學校知道教職員工患有不適宜承擔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學生傷害的;
二、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擔責任。
1、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或在上學期間不遵守學校規(guī)定發(fā)生的如,翻院墻、騎摩托車、電瓶車、乘坐或駕駛農用車等;
2、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fā)生的;
3、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擅自離校期間發(fā)生的;
4、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顒踊蛘咦孕袦魧W校期間發(fā)生的;
5、學生有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態(tài)或特殊心理疾病,學生監(jiān)護人未告知的以及由先天性疾病引起經教師正常處理無效的;
6、學生突發(fā)急病,學校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7、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8、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有某種原因造成的;
9、學生違反學校紀律與規(guī)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的;
10、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課、體育競賽活動中在教師無過錯的情況下發(fā)生的意外傷害;
12、地震、泥石流、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
13、偽造個人聯系信息,導致學生有突發(fā)情況不能及時聯系到監(jiān)護人的;
14、按照我國法律法規(guī)依法應當由監(jiān)護人或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
三、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協(xié)議有效期為從簽訂之日起一年。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校安全免責的協(xié)議書 篇7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明確學生安全行為規(guī)范,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法紀觀念和自律意識,明確學校(甲方)與學生(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保證學生的在校安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guī)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學校(甲方)與學生(乙方)簽訂本協(xié)議。
一、學校責任
第一條 學校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做好學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務工作。
第二條 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應當按照規(guī)定,建立健全各種安全制度,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huán)境和校內學生生活環(huán)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第三條 學校必須定期對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況進行分析,輔導員必須經常深入學生中了解學生的情況。
第四條 學生發(fā)生意外事故以及學生要求保護人身或財物安全等情況時,學校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
第五條 學生人身和財產發(fā)生一般傷害后,學校要及時調查處理,根據當事人和他人的過錯,責令其賠償損失,并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
第六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習用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wèi)、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yè)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七)學生在校期間突發(fā)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fā)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八)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fā)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九)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責任
第七條 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有關部門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fā)生。
第八條 學生應向家長告知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九條 學生遇到困難及發(fā)現安全隱患,應向有關部門或老師報告。
第十條 學生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的以下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1、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險物品的;
2、到衛(wèi)生狀況不良的私人飯館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3、因酗酒、吸毒、販毒、參與打架斗毆、敲詐勒索、聚眾鬧事、非法傳銷等活動,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4、到社會營業(yè)性娛樂場所(舞廳、茶座、酒吧、夜總會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5、違反規(guī)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庫中去洗澡、游泳的;
6、違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場所管理中消防、用電的規(guī)定,使用蠟燭、酒精爐等明火工具;使用“熱得快”等不安全電器或私接亂拉電線;在寢室吸煙,無人寢室電源沒關等引發(fā)火災或觸電,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7、在無人野外或夜間單獨出行,盲目聽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8、外出活動租用私營車輛或乘坐無牌無證、資質不合格和超載的車船,不遵守當地交通法規(guī)的;
9、觀看、下載、傳播反動、淫穢書籍和音像圖片,利用計算機網絡、手機移動電話等通訊工具進行各種違法違紀活動的;
10、學生參與邪教、迷信等活動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學生及家長已被學校告知,但學生本人或家長未采取相應措施的;
(五)違反學校嚴禁學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規(guī)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受到損害的;
(六)在日常教學及各項活動中,學生因不遵守紀律和有關規(guī)定或不按要求活動而發(fā)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體人身、財產損害損失的;
(七)學生個人及學生團體擅自組織集體外出活動,未按程序進行審批,未按學校規(guī)定進行的;
(八)學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學生攀爬校內建筑、圍墻、樹木或安全設施,造成人身傷害的;
(十)學生在校外參加實習、實訓,違反操作或安全規(guī)定,發(fā)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他責任
第十一條 學校安排學生參加活動,因提供場地、設備、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費與服務的經營者,或者學校以外的活動組織者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有過錯的當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fā)性、偶發(fā)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tài),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fā)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下發(fā)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者其他有關規(guī)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fā)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fā)生的;
(三)學生在放學后、節(jié)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蛘咦孕械叫0l(fā)生人身、財產和安全事故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fā)生的。
第十四條 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五條 學生因自己的過錯,遭受損害和損失的,由本人承擔責任。學生因自己的過錯行為,造成他人或集體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損失的,由過錯學生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根據本協(xié)議應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的,由學生及家長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 凡是事故責任由學校以外的其他單位、個人承擔的,學校不再給予學生經濟補償。
四、附 則
第十八條 本協(xié)議適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茖W生。
第十九條 本協(xié)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學生本人及所在系各一份。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協(xié)議時如發(fā)生爭議,可通過協(xié)商、調解的方式解決。
第二十二條 本協(xié)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guī)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
甲方:_____工程學院_____系(蓋章) 乙方:__________學生或家長(簽字)
系負責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校安全免責的協(xié)議書 篇8
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本著向學生及其家庭高度負責的精神,為保持良好的教學、生活、管理秩序,學校原則上要求離家較遠的學生均應在校住宿。但因確有客觀原因或堅持要求在校外租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親友自行解決住宿)的,須由學生家長到校與校方簽訂書面安全協(xié)議。為了加強在校外租房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申請在外租房的學生須在每學期開學兩周內向學校提出申請,并簽訂安全協(xié)議。
二、該生在校外所有人身安全和傷害事故責任均由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監(jiān)護職責。
三、未成年人學生的父母或者其監(jiān)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jiān)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家長有義務和權利向其孩子的房東詢問自己孩子的情況,并有義務教育其孩子要遵紀守法,注意安全。
四、校外租房的學生要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不在課余時間亂逛;不得參與抽煙、喝酒、和“黃、賭、毒”有關的活動;不得從事打架、偷盜、與社會閑散人員來往等有損學校聲譽的任何形式的各類活動;遠離網吧等;不得男女生混居租房。 學生應自覺接受消防、衛(wèi)生防疫、飲食、交通、社會生活安全等常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自我防范自救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五、在外租房的學生要如實填寫《學生校外租房申請表》,辦理表中規(guī)定的相關手續(xù),并向學校提供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協(xié)議,定期向學校報告學習、生活情況。如租房地點變動要及時向學校報告。凡未辦理申請手續(xù)而居住校外者,出現所有問題一律由本人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六、在外租房學生應服從房東和所在轄區(qū)的管理,不得與房東和鄰居發(fā)生矛盾、增強自我防范意識,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七、在校外租房的學生在校外發(fā)生的一切糾紛、事故、人身財產安全等,均視為個人行為,如有違法亂紀行為及發(fā)生傷害及被傷害等事件,均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責任自負。學校將根據公安機關的決定(意見),按校紀校規(guī)的相應條款處理。
八、學生在校外居住地點或聯系方式發(fā)生變化時,需在一周內將新的居住地、新的聯系方式告知學校主管校長,以調整相關登記記錄。
九、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持一份。
八、本規(guī)定從xx年x月起實行。
學校主管校長(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學生 (簽名):
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