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股東決定書(精選2篇)
法人股東決定書 篇1
根據(jù)《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馬鞍山華安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股東于20xx年12 月5 日作出如下決定:1.同意公司注銷。2.同意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成員為:王哲、吳俊杰,王哲為清算組組長。3.同意將上述決定登報公告公司注銷情況及告知公司債權債務人。
股東簽字(蓋章):
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12 月5 日
法人股東決定書 篇2
根據(jù)《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股東X公司作出如下決定:
議題:
一、股東決定對公司住所進行變更。
原公司住所:
變更后公司住所:
二、股東決定解聘執(zhí)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職務。
三、股東決定解聘監(jiān)事職務。
四、股東決定聘任(身份證號: )擔任X公司執(zhí)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五、股東決定聘任(身份證號: )擔任監(jiān)事。
六、股東決定制定新的公司章程,原公司章程作廢。
七、本決定一式三份,股東蓋章后即生法律效益,并執(zhí)一份,報公司登記主管部門一份,公司存檔一份。
股東蓋章:
X公司
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