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處罰決定(精選5篇)
撤銷處罰決定 篇1
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或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本機關于年月日依法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罰字〔〕第號,對你(單位)作出了的行政處罰。年月日你(或)認為該處罰決定有誤,向本機關提出申訴(或檢舉),經本機關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進行審查,認為(原因、理由),根據(jù)《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作出如下決定:撤銷年月日本機關作出的罰字〔〕第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機關(印章)
年月日
撤銷處罰決定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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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局于 年 月 日對你(單位)作出的(吉)煤安監(jiān)白山罰字〔 〕第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你單位做出了 的行政處罰。經我分局審查,認為作出的行政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現(xiàn)決定撤銷對你(單位)的行政處罰決定。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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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本文書一式兩聯(lián),一聯(lián)送交行政相對人,一聯(lián)存檔。
撤銷處罰決定 篇3
被處罰人:,男,漢族,初中文化,198X年10月20日出生,身份證號:012126198X102X1211,現(xiàn)住址:X市XX縣XX鄉(xiāng)XX村,農民。 違法犯罪經歷:200X年9月4日因盜竊被我局行政拘留十日,決定后查明,其20xx年4月14日曾因盜竊被XX省XX市XX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符合勞動教養(yǎng)條件,經報XX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yǎng)審批委員會于200X年9月9日,以X勞教字[200X]第025號決定對勞動教養(yǎng)一年。 根據(jù)《公安機關辦理勞動教養(yǎng)案件規(guī)定》第四十八條及《公安部法制局關于作出行政拘留處罰決定后能否變更為勞動教養(yǎng)問題的電話答復》(20xx年8月9日)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決定撤銷公(治)決字【200X】第200X004X44號對行政處罰決定,執(zhí)行勞動教養(yǎng)決定,被行政拘留一日折抵勞動教養(yǎng)一日。
二00X年九月十日
撤銷處罰決定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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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局于 年 月 日對你(單位)作出的(吉)煤安監(jiān)白山罰字〔 〕第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你單位做出了 的行政處罰。經我分局審查,認為作出的行政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現(xiàn)決定撤銷對你(單位)的行政處罰決定。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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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處罰決定 篇5
10 月18日,我局作出《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撤銷對史嘉昕、劉寶忠非法占地一案作出的﹝20xx﹞津南國土罰字第88號《土地資源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公告送達。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津南區(qū)國土資源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