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遞物品安全保障協(xié)議書(精選2篇)
寄遞物品安全保障協(xié)議書 篇1
甲方(寄件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攬件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客戶物品寄遞安全,營造安全和諧的社會環(huán)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______管理局制定的《寄遞服務企業(yè)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行)》和國家安全部門的有關要求。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以下協(xié)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寄遞服務企業(yè)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中郵件寄遞的規(guī)定。
二、甲方交寄物品應當遵守國家關于禁止寄遞或限制寄遞物品的規(guī)定,不得通過寄遞渠道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承諾在自行封裝的物品中不含以下物品:
(一)各類武器,彈藥,如槍支,子彈,炮彈,手榴彈等;
(二)各類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彈等;
(三)各類燃燒性物品,包括液體,氣體和固體,如汽油,酒精,生漆,氣霧劑,氣體打火機等;
(四)各類腐蝕性物品,如火硫酸,鹽酸,硝酸,危險化學品等。
(五)各類烈性毒藥,如砒霜;
(六)各類麻醉藥物,如鴉片,大麻,冰毒等;
(七)各類生化制品和傳染性物品;
(八)各類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wěn)定的印制品;
(九)各類妨害公共衛(wèi)生的物品;
(十)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遞或進出境的物品;
(十一)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損毀其他寄遞件、設備的物品等;
(十二)其他禁止寄遞的物品。
四、甲方如實填寫寄遞詳情單,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地址和寄遞物品的名稱,類別,數(shù)量等,甲方應該核對寄件人和收件人的信息,準確注明郵件的重量和資費。
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當面檢視交寄物品,檢查是否屬于國家禁止或限制寄遞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稱,類別,數(shù)量等是否與寄遞詳情單所填寫的內容一致。依照國家規(guī)定需甲方提供有關書面憑證,甲方有義務提供憑證原件,乙方核對無誤后,予以收寄。
六、甲方拒絕驗視,拒不如實填寫寄遞詳情單,拒不提供書面憑證的,乙方可以拒絕收寄。
七、乙方在已經收寄的郵件中發(fā)現(xiàn)有上述物品的,依據(jù)《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處理,可以停止轉發(fā)和投遞,對其中依法需要沒收或者銷毀的物品,有權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處理。
八、對已經收寄的,不需要沒收、銷毀的禁寄物品以及一同查處的禁寄物品之外的物品,乙方聯(lián)系甲方妥善處理。
九、甲方違反規(guī)定寄遞國家規(guī)定的禁寄物品,違法郵寄國家禁止出境或限制出境的物品,被國家有關部門查處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或者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造成損害的,甲方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十、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寄遞物品安全保障協(xié)議書 篇2
甲方(寄件方):
乙方(攬件方):
為確?蛻粑锲芳倪f安全,營造安全和諧的社會環(huán)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及國家郵政管理局制定的《寄遞服務企業(yè)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行)》和國家安全部門的有關要求。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以下協(xié)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及《郵政行業(yè)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寄遞服務企業(yè)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中郵件寄遞的規(guī)定。
二、 甲方交寄物品應當遵守國家關于禁止寄遞或限制寄遞物品的規(guī)定,不得通過寄遞渠道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三、 甲方承諾在自行封裝的物品中不含以下物品:
(一) 各類武器,彈藥,如槍支,子彈,炮彈,手榴彈等;
(二) 各類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彈等;
(三) 各類燃燒性物品,包括液體,氣體和固體,如汽油,酒精,生
漆,氣霧劑,氣體打火機等;
(四) 各類腐蝕性物品,如火硫酸,鹽酸,硝酸,危險化學品等。
(五) 各類烈性毒藥,如砒霜;
(六) 各類麻醉藥物,如鴉片,大麻,冰毒等;
(七) 各類生化制品和傳染性物品;
(八) 各類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wěn)定的印制品;
(九) 各類妨害公共衛(wèi)生的物品;
(十) 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遞或進出境的物品;
(十一) 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損毀其他寄遞件、設備的物品等;
(十二) 其他禁止寄遞的物品。
四、 甲方如實填寫寄遞詳情單,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地址和寄遞物品的名稱,類別,數(shù)量等,甲方應該核對寄件人和收件人的信息,準確注明郵件的重量和資費。
五、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當面檢視交寄物品,檢查是否屬于國家禁止或限制寄遞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稱,類別,數(shù)量等是否與寄遞詳情單所填寫的內容一致。依照國家規(guī)定需甲方提供有關書面憑證,甲方有義務提供憑證原件,乙方核對無誤后,予以收寄。
六、 甲方拒絕驗視,拒不如實填寫寄遞詳情單,拒不提供書面憑證的,乙方可以拒絕收寄。
七、 乙方在已經收寄的郵件中發(fā)現(xiàn)有上述物品的,依據(jù)《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處理,可以停止轉發(fā)和投遞,對其中依法需要沒收或者銷毀的物品,有權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處理。
八、 對已經收寄的,不需要沒收、銷毀的禁寄物品以及一同查處的禁寄物品之外的物品,乙方聯(lián)系甲方妥善處理。
九、 甲方違反規(guī)定寄遞國家規(guī)定的禁寄物品,違法郵寄國家禁止出境或限制出境的物品,被國家有關部門查處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或者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造成損害的,甲方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十、 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 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