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告知送達單(通用3篇)
員工告知送達單 篇1
員工告知送達單
( ) 號
告知事項
具體
說明
告知時間
告知地點
送達
材料
請注明材料編號
材料內
容說明
告知對象
所屬部門
員工申明
★上述告知事項我已知悉
★上述材料我已收到,材料內容已了解
簽名: 年 月 日
負責人
注:
員工告知送達單 篇2
企業(yè)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一是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
二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fā)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補助費。
三是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四是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五是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員工告知送達單 篇3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xié)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見附表)。
第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見附表)。
第七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基本月底薪 元,并可享受公司規(guī)定的津貼福利和獎金提成(見附表);
第八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于次月 日發(fā)放。若工資發(fā)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兩日發(fā)放。
第九條 甲方因業(yè)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fā)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退還乙方已扣全部風險壓金。
第十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xù),且甲方不予增發(fā)一個月工資,但甲方必須退還乙方已扣全部風險壓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可保持持續(xù)有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一切爭執(zhí),同意以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為第一審理機關。
各附件詳情:
甲方: (簽章)
簽約代表人: (簽字)
乙方(姓名): (簽字)
本文標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