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使用權合同(精選3篇)
專有使用權合同 篇1
甲方(著作權人):_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
作者署名: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在中國大陸以紙質(zhì)圖書形式出版發(fā)行上述作品漢文簡體本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在中國大陸以電子圖書形式出版發(fā)行上述作品漢文簡體本的專有使用權(包含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
電子圖書形式指作品以因特網(wǎng)、磁盤和光盤等為載體,通過計算機、數(shù)字化的閱讀器或具有類似功能的設備讀取使用,并可通過網(wǎng)絡或電子載體形式出版、復制、發(fā)行、傳播和展示。乙方有權自主經(jīng)營,并有權許可給第三方,有關權益雙方協(xié)商,同時乙方對侵權行為有追查權。
第三條 根據(jù)本合同出版發(fā)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nèi)容: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2)危害國家統(tǒng)一、主權和領土完整;(3)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jié);(5) 泄露國家機密;(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yōu)秀文化傳統(tǒng);(7)侮辱或者誹謗他人;(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內(nèi)容。
第四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五條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內(nèi)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六條 上述作品的內(nèi)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乙方《著譯編校須知》的要求以及以下特殊要求:
第七條 甲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上述作品的謄清稿(打印稿及其軟盤稿)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時交稿的,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___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或稿件不能達到第六條要求的,應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報酬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八條 乙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數(shù)為___冊。乙方不能按時出版的,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___日通知甲方,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約定期限內(nèi)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拒力所致,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報酬的___%向甲方支付報酬和歸還作品原件,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未經(jīng)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條約定的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jīng)濟賠償并終止合同。一方經(jīng)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時,轉(zhuǎn)讓方應將所得報酬的___%交付對方。
第十條 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jié)以及增加圖表及前言、后記,應征得甲方同意,并經(jīng)甲方書面認可。
第十一條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乙方審校。乙方提供上述作品的二校樣一份,由甲方審校。甲方應在___日內(nèi)簽字后退還乙方。甲方未按期審校,乙方可自行審校,并按計劃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動超過___%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應承擔改版費用和補償因此推遲出版所產(chǎn)生的各項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采用下列方式及標準之一向甲方支付報酬:
。1) 基本稿酬加印數(shù)稿酬:___元/每千字×千字+印數(shù)(以千冊為單位)×基本稿酬的0. 8 %。作品出版后___日內(nèi)支付。
。2) 一次性付酬:___元。作品出版后___日內(nèi)支付。
。3) 版稅:___元(圖書定價)×___ % (版稅率)×銷售數(shù)。原則上按印次結(jié)算。
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nèi)支付報酬的,甲方有權提醒乙方履行付酬義務,若乙方仍不履行,甲方可以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繼續(xù)履行應付酬的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合同第六條約定的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修改,如甲方拒絕按照合同的約定修改,或反復修改后仍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的要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___年內(nèi),乙方可以自行決定重印。首次出版___年后,乙方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對作品進行修改,應于收到通知后___日內(nèi)答復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五條 乙方重印、再版,應將印數(shù)通知甲方,并按第十二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核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報酬的賬目。如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核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應得的報酬,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還應支付全部報酬___%的賠償金并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jié)果與乙方提供的應付報酬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如圖書脫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絕重印、再版的書面答復,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書面要求后___月內(nèi)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 上述作品出版后,原稿可按以下第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 作品出版后,乙方保留作品原稿___個月。___個月后乙方將作品原稿退還甲方。
。2) 作品原稿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十九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___日內(nèi),乙方向甲方贈樣書___冊(內(nèi)含校正本___冊,甲方應在___個月內(nèi)將糾正錯誤并標示清楚的校正本寄回給該書的責任編輯,以便該書重印時及時改正),并以___折價售予甲方圖書___冊。該作品每次重印后___日內(nèi),乙方向甲方贈樣書___冊。
第二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訂本、縮編本的付酬方式和標準應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十一條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談判、簽訂中國大陸區(qū)域以外的國家、地區(qū)的版權貿(mào)易合同,所得報酬甲乙雙方按___∶___分成。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機構仲裁。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續(xù)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十年。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專有使用權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規(guī)劃用途租賃土地使用權給乙方使用。根據(jù)國家、省、市有關集體建設用地流轉(zhuǎn)管理的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jù)本合同出租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_________,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租范圍
第三條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權范圍內(nèi)所進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項行為,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地塊位置及四至范圍詳見附圖,附圖已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租賃期限內(nèi),若政府為了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經(jīng)依法批準征收該土地或土地所有者為鄉(xiāng)(鎮(zhèn))村公益事業(yè)建設需要經(jīng)依法批準收回該土地,本合同即行終止,但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收取的多余租金應予以退回。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地塊,按照規(guī)劃批準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用地。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提供給乙方。
第七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租金以土地面積計算,租金標準為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元人民幣,該地塊的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雙方同意采用以_____年為周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形式,每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總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從第二期起,每期租金的增幅為上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
第九條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nèi)以現(xiàn)金或現(xiàn)金支票方式交付完首期土地租金。以后每期租金支付的時間為履行周期租賃時間的第一個月內(nèi)。
第十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nèi)(含兩個月),應按每期繳納租金的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guī)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賠因此遭受的實際經(jīng)濟損失。
第十一條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交給乙方使用,應按收繳租金的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賠因此遭受的實際經(jīng)濟損失。
第十三條在合同簽訂后日內(nèi),雙方應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xù)。
第十四條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zhuǎn)租時,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十五條乙方如需改變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須取得甲方和土地、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并經(jīng)原批準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并依照有關規(guī)定補簽或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并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十六條本合同規(guī)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應在期滿后三十天內(nèi),交回土地他項權證,并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如需繼續(xù)承租該土地使用權,須最遲在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該土地使用權被依法征收或收回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續(xù)期權,并在確定新的土地使用權出租年限、租金標準及其他條件后,雙方補簽或重新簽訂出租合同,并按規(guī)定重新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xù)。
第十七條任何一方對于因發(fā)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不承擔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并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及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二十條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_________市(縣、區(qū))簽訂。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調(diào)整。
第二十二條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
、賍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赺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當?shù)赝恋匦姓鞴懿块T留存。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陸份,其中:甲乙雙方各貳份;貳份由_________市(縣、區(qū))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_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于集體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將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的行為;由集體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與承租人簽訂。
專有使用權合同 篇3
(一)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概念
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權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連同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著物一并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且在租賃合同履行完畢時返還所租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附著物使用權的書面協(xié)議。需要強調(diào)指出的是,租賃土地使用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租賃合同,并到有關部門進行登記,并且不得違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guī)定。
(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訂立中應注意的問題
1.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方式
。1)協(xié)議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出租人與承租人面對面地協(xié)商,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以協(xié)議方式訂立合同,與另外兩種方式(招標、拍賣)相比較其特點是排斥第三人參與,只有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因此,依這種方式訂立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有較大的靈活性,尤其表現(xiàn)在土地使用費(租金)的確定上有較大的靈活性。
。2)招標出租。招標是訂立合同的一種方式,其特點是招標人(出租人)向不特定多數(shù)人(承租人)提出邀請,希望眾多人向其投標(要約),而招標人選擇條件適宜者決標(承諾)而訂立合同。招標方式,是一種融市場競爭優(yōu)勢于土地利用的方式。
。3)拍賣出租。依拍賣方式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土地的使用權人以公開競爭的方式將土地使用權出租,并從眾多報價人中選擇出價最高者訂立土地使用權的租賃合同。以拍賣方式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特點是不考慮其他因素,能支付最高土地使用費額者即可獲得土地使用權。因此,這種方式能充分實現(xiàn)土地使用權的市場價值,對出租人非常有利。但是,由于土地使用權出租是在出租人繼續(xù)保持與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所訂立的出讓合同關系基礎上將土地使用權租給承租人的行為,因而其較之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zhuǎn)讓程序要簡單一些。我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zhuǎn)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guī)定!
2.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程序一般地說,出租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聚:
(1)公告。即將要出租土地的意圖告之大公眾,使愿意承租者依照自己的需要和公告中出租人的要求決定是否承租,采用何種方式承租,并做好承租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2)協(xié)商簽約對于有意承租者來說,可以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進行協(xié)商。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jīng)過自愿協(xié)商,對訂約提議表示完全接受,則視為承諾,雙方當事人依法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經(jīng)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代理人簽字、加蓋法人印章。而在招標出租土地使用權的過程中,當招標人選中中標人后,便依照雙方約定,與中標者依照法律規(guī)定簽訂出租合同。
。3)依法辦理登記。即由出租人分別與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chǎn)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登記手續(xù)。不經(jīng)過登記的出租行為,違背《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zhuǎn)讓暫行條例》第三十一條關于“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guī)定辦理登記”規(guī)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3.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當事人的資格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當事人要有合法資格。合法資格指的是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當事人及其經(jīng)辦人,必須具有法定的訂立租賃合同的權利。
。1)土地使用權出租合同的出租人要有合法資格。土地使用權出租是土地使用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因此,土地使用權出租人首先必須享有土地使用權,然后才可以出租!冻擎(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zhuǎn)讓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公司、企業(yè)、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者外,均為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fā)、利用、經(jīng)營!狈ㄈ丝梢宰鳛橥恋厥褂脵嘧赓U合同法律關系的主體,但作為法人內(nèi)部的職能機構和生產(chǎn)科室、車間等由于不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無權以法人名義或以自己的名義對外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2)法人作為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主體,要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證明的承辦人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法人的行為能力應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但實踐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可能直接參加所有經(jīng)濟合同的訂立,通常是依照法律規(guī)定授權所屬職能部門的負責人或業(yè)務人員作為承辦人,以法人名義去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經(jīng)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的代理人或業(yè)務承辦人,應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范圍內(nèi)從事活動。
。3)委托代理人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要有合法手續(xù),即受委托人必須取得委托單位的授權委托書,且委托書中應當載明委托權限、委托范圍、委托期限、委托事項等,并加蓋委托單位的公章。受委托人須以委托人的名義同對方當事人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4.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包括當事人的名稱、地址、代表人或合法代理人的姓名等基本情況,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以及有關的文書、電報、圖表和其它資料。除此之外,還包括以下內(nèi)容:
。1)出租土地的面積大小,所處的地理位置,四至的界限,周圍的環(huán)境,基本建設情況,地上建筑和其它附著物狀況,市政設施情況等標的條款。
。2)租賃期限,即土地使用期限。這是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中最關鍵的一個問題。依照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建立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基礎上,因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最長租期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其最長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出讓期限減去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生效后受讓人已經(jīng)使用的年限的余額。地上建筑物和其它附著物的出租期限與土地使用權的出租期限相同。
。3)租金的標準及給付方式。
。4)土地使用規(guī)則,即出租合同的建設條件必須要符合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規(guī)定的建設條件和土地使用規(guī)劃,不得任意改變。如確實需要改變,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出讓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請。出租合同無權改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建設條件和土地使用規(guī)則。在使用土地時應注意環(huán)境保護、園林綠化、消防衛(wèi)生防疫等要求。
。5)合同的擔保方式。
。6)違約責任的條款。
。7)糾紛的解決方式。
。8)雙方認為應加以特別約定的條款。
。9)合同訂立的地點、日期等。
(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履行中應注意的問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履行,就是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按照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規(guī)定,全面地完成各自承擔的義務。從合同效力方面觀察,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必須發(fā)生的法律效果,并構成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內(nèi)容。履行中應注意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并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
1.出租人的主要義務出租人在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同時,根據(jù)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主體同一的原則,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也同時出租;如果出租者出租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時,所占土地使用權也隨之出租;但是,出租人不交付自己的土地使用權,他可以保留“土地使用證”作為自己的權利證明;土地使用權出租并不影響土地使用權享有人原來應該承擔的各項義務,尤其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出租人在轉(zhuǎn)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時,應及時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與新的出租人及時修改租賃合同。另外出租人轉(zhuǎn)讓土地使用權時,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yōu)先于他人接受轉(zhuǎn)讓(出售)的權利。出租土地的地上負擔,由出租人承擔,如國家征收的土地使用稅,應向國家交納的土地使用費及其它費用,仍由出租人負擔。租賃關系存續(xù)期間,出租人應負保證承租人使用的土地不被第三人追奪的義務。出租人違背上述義務,承租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后果嚴重的,還可解除合同。
2.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的權利
①在租賃合同有效期間,承租人可以依其租賃權排斥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再次出租給第三人的行為。
②租賃關系存續(xù)期間,出租人可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給他人,但這一行為不能消滅原土地使用權租賃關系,承租人仍可對新的土地使用權人主張租賃權。
③租賃權一般還包括先買權,即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使用權出售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
(2)承租人的主要義務有:依照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和方式支付租金。合同中約定的租金標準、租金支付方式等,承租人無權擅自改變,更不得擅自降低或拒絕支付租金。但如果承租人遇有不可抗力而影響其使用時,可以請求出租人適當減免租金。承租人非經(jīng)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權轉(zhuǎn)讓或者將土地使用權轉(zhuǎn)移給第三人。承租人必須按照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guī)定的使用用途去使用、保護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并不得對土地進行掠奪性使用。如果要改變土地使用用途,則必須通過出租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請。租賃關系終止時,按規(guī)定交回土地。承租人交回土地的原則是交回原物。交還的土地不能包括隱蔽的危險(如地洞、陷坑等),如有危險時,承租人應以自己的費用予以排除,并依《土地復墾條例》予以恢復。承租人違背上述義務時,出租人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后果嚴重的,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的義務,即是出租人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