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產品供貨合同規(guī)定(精選3篇)
鋼鐵產品供貨合同規(guī)定 篇1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為了維護合同的嚴肅性,保證合同雙方按約履行合同,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 本文件適用的范圍為公司與顧客簽訂的鋼鐵產品供貨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2 內部分工
2.1營銷或負責變更經辦人員負責變更單內容評審。
2.2業(yè)務部負責合同變更的操作和管理,以及相關單證的歸檔工作。
2.3財務部負責財務評審。
2.4股份公司、業(yè)務部或營銷部門人員負責運輸評審。
3 變更程序
3.1合同變更的責任
3.1.1所有與顧客簽訂的合同,公司為唯一的合同變更責任單位。
3.1.2 公司負責合同變更、合同逾期交貨賠款、合同變更規(guī)定的解釋工作。
3.2合同變更的內容
3.2.1合同標的的變更:品種、規(guī)格、鋼種、件重、合同量、技術要求等變更。
3.2.2合同運輸的變更:收貨單位、運輸方式、到站(港)的變更。
3.2.3合同履約時間的變更:供貨時間變更。
3.2.4合同解除的變更。
3.2.5合同逾期交貨賠款。
3.3 顧客原因的期貨合同變更
3.3.1合同標的的變更
期貨合同標的的變更以合同交貨期首日為第一天向前推
不收取變更費收取0.5%變更費收取1.5%變更費
冷軋60天以上(含60天)小于60天、大于45天小于、等于45天
熱軋50天以上(含50天)小于50天、大于35天小于、等于35天
線材50天以上(含50天)小于50天、大于35天小于、等于35天
鋼坯20天以上(含20天)小于20天、大于15天小于、等于15天
螺紋鋼25天以上(含25天)小于25天、大于15天小于、等于15天
中厚板50天以上(含50天)小于50天、大于35天小于、等于35天
不銹鋼60天以上(含60天)小于60天、大于45天小于、等于45天
3.3.2 合同運輸的變更
需變更運輸條款的未出貨時收取30元/噸變更費,出貨后收取40元/噸變更費。
3.3.3合同履行時間的變更
視同合同標的變更的特殊情況收取合同變更量總金額1.5%以下變更費。
3.3.4 合同解除的變更
期貨合同的解除經雙方同意后收取合同解除量總金額的5%的變更費。
3.4公司原因的期貨合同變更
3.4.1 合同標的的變更
由于公司原因而不能按照原標的交貨,經與需方協商同意后,以所協商的標的交貨,不計變更費。
3.4.2 合同履行時間的變更
由于公司原因而不能按照原履行時間交貨,經與顧客協商同意后,以所協商的時間交貨時,不計變更費,補償顧客由于交貨時間改變而產生的預付款利息。
3.4.3 合同解除的變更
由于公司原因而不能按照原合同約定履行交貨,經與顧客協商同意后,原合同解除不計變更費。
3.4.4合同逾期交貨賠償
公司根據逾期時間(以供方運輸部門成品出廠碼單為準)支付補償金見下表(僅限期貨)。 元/噸
10天以下(含)10天-1個月1個月以上-2個月2個月以上
鋼坯
熱軋、線材
冷軋
3.5現貨合同變更
3.5.1公司原因的合同變更,經與顧客協商同意后合同的解除不計變更費。違約補償金經雙方協商確定。
3.5.2顧客原因的合同變更視變更內容情況收取合同變更量貨款總金額3%以下的變更費。
3.6.附則
3.6.1 一份合同同時變更兩項以上的內容,變更費按高項計算,不累計收費。
3.6.2 因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以及外部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的,供方因顧客拖欠貨款而不履行合同或推遲履行合同的,不適用于本規(guī)定。
3.6.3 期貨合同變更時,顧客須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要求,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辦理有關手續(xù),顧客要求變更的電報、傳真件作為變更依據保存,變更申請單需由相關人員按評審過程,對變更內容進行重新評審,并記錄在合同變更申請單上。顧客按變更草約付款清單(QAGA02013-02A)所需費用付費。
3.6.4 現貨合同變更時,業(yè)務部根據單據評審確認后,經公司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執(zhí)行,無需與顧客簽訂變更合同,并不需相關部門評審確認。
3.6.5本規(guī)定未及部分及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時,以國家規(guī)定為準。
鋼鐵產品供貨合同規(guī)定 篇2
需方:
供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清單及合同總金額
二、交貨方式及地點
2.1供方送貨至需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即,運費由供方承擔。
2.2交貨詳細地址:
2.3需方指定簽收人:聯系方式:
2.4交貨日期:年月日,根據需方要求送抵現場安裝交貨。如由供方代辦托運,交貨日期以承運人簽發(fā)的單據日期為準。
三、付款方式
3.1供需雙方協商采取以下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3.2支付方式為:經雙方協商采用支票支付,合同簽訂后需方支付供方合同價款的10%做為
預付款,貨物到場并經需方使用部門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價款的85%,留合同價款的5%做為質保金,待驗收合格一年后且無相關問題付清。
四、貨物驗收
4.1貨物驗收的標準以本合同標的物使用說明書為準,由需方使用部門驗收、核查并確認后,即貨物驗收合格。
4.2到貨時,供方本合同負責人應到交貨現場,如發(fā)現因貨物破損,供方應按需方要求更換貨物,組裝完畢后,經需方進行驗收。
五、保修條款:本產品保修以廠商所提供的用戶手冊或說明書為準。
5.1在保質期內因設備本身的質量問題,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需方現場,供方負責免費修理、更換零部件或退換。在質保期內,供方應對設備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5.2本合同標的物均為終身保修,除人為損壞外均在保修范圍內,無償保修。
六、不可抗力
因臺風、地震、水災等不可預見并且雙方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為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對履行合同產生影響時,受影響的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通知對方,并在10個工作日內提供事件詳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或變更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七、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7.1本合同及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并按照該法律進行解釋。
7.2如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附件及補充條款
8.1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標的物設備、設施及配件清單。
8.2本合同之未盡事宜,雙方可以以補充協議或其它書面形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中的條款若與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發(fā)生沖突,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9.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一式4份,雙方各執(zhí)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簽訂地點、時間
十一、附件:供貨清單。
需方:供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鋼鐵產品供貨合同規(guī)定 篇3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四、交(提)貨方式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的費用負擔
六、合理損耗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九、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郵政編碼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