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擔保協(xié)議書(精選12篇)
質押擔保協(xié)議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賬號: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fā)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
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 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九條、
第十一條、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 〖追剑ㄉw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質押財產清單 出質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質權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協(xié)議書 篇2
甲方(貸款方):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
乙方為生產經營周轉資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發(fā)放借款,丙方為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現三方就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借款金額
本次借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RMB________________)
第三,借款發(fā)放方式
在本協(xié)議簽訂3天內,甲方將借款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時為甲方開具現金收據。
第四,還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還款方式為現金償還。
在借款期限屆滿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籌款為還款做準備。
借款期限屆滿前,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將借款本金還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由乙方保留還款收據。
第五,擔保條款
丙方同意為甲、乙之間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作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擔保物,在本協(xié)議簽署前和甲方一塊辦理抵押擔保手續(xù)。
借款期限屆滿,如乙方未歸還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丙方提供的擔保物,并就相關價款優(yōu)先受償。
丙方擔保的范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發(fā)生的律師費和訴訟費用)。
第六,違約責任
乙方借款期限屆滿未歸還借款,視為違約,在歸還借款前利息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利息,作為違約金。
第七,爭議解決
在執(zhí)行本協(xié)議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其他條款
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并且甲方將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經對方允許,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協(xié)議。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三方各執(zhí)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質押擔保協(xié)議書 篇3
質權人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 號: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出質人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 號: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根據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借款協(xié)議》的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為確保主合同中甲方的有關權益,現乙方以其有權處分的 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
現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保證及聲明
一、 乙方保證自己是本合同項下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 向甲方提供權利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 乙方保證設立本合同項下權利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也無其他設定質押權的情況。
四、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fā)生變化,以致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
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五、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yè)執(zhí)照年檢,并在其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期滿之前,續(xù)辦工商登記手續(xù)。
第二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一、 主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所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二、 主合同中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損失費用以及擔保費本息等;
三、 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 質 物
一、質物事項
名稱:
數量、質量:
狀況:
所有權歸屬:
其他:
二、如果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除基金份額和股票外,其他股權應當注明: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乙方以股權出質的應取得 各股東的書面同意,并將股東會同意質押的決議及出資證明書交甲方保管,同時還須出具乙方股權出質已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的證明。
三、質物的質押價值依據雙方認可的 出具的《評估報告》,評估價值為 ,也可依據雙方認可的權利憑證上標明的價值,價值為 ,雙方商定質物的權利價值為 。
四、對質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甲方依本合同第五條對質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甲方行使質權的任何限制。
五、乙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即日內將質物的權利憑證和相關有效證明及資料經甲、乙雙方確認后,由乙方交與甲方保管,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
第四條 質押登記
一、權利質押需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由乙方提請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三、質押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的,甲乙雙方應到有關質押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xù),辦理變更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四、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或債務履行期限未滿但甲方已代償的,或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一、二款之約定,甲方與乙方協(xié)議將乙方出質的權利憑證兌現價款受償或提存,也可與乙方協(xié)議以質押的權利折價、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所得的價款受償或提存;協(xié)議不成的,甲方可請求人民法院將權利憑證兌現或提存或將質押的財產權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受償或提存。
二、質權人對質押的權利處置所得款項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質押反擔保債權的范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擔保范圍。質物處分后,其款項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三、如果是股權轉讓,出質人各自股權依本合同轉讓給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第三人,屆時,本合同自動作為股權轉讓合同,合同涉及到的股東會質押決議自動作為股東會同意轉讓決議。
但當質權因質押標的的股權為零或零以下負數而消滅時,終止股權轉讓,乙方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應以其他財產給甲方清償。
四、出現特別情況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該質物。
五、甲方依據上述約定處分質押的權利時,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憑證及其所有權的有效資料。
二、 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鑒定、評估、登記、過戶及訴訟的費用。
三、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做出贈與、轉讓、許可他人使用、再質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處分。但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的轉讓、許可他人使用的除外。乙方轉讓、許可他人使用質押權得所得的價款,應當向債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向甲方提存。
四、 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等變更情形,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
五、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協(xié)助甲方免受侵害。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fā)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新的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 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質押期間對質押權利監(jiān)督和再評估工作。
八、 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經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lián)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經營范圍及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破產、停業(yè)停產、歇業(yè)、解散;
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fā)生變更;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權利權屬發(fā)生爭議;
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
發(fā)生上述至項的情形時,應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發(fā)生上述至項中任何一項情形的,應在事后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九、 乙方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的全部款項后,有權要求甲方協(xié)助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質押。
十、 對出現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約定的任何一種情形之一的,乙方保證做到與甲方協(xié)議對質押財產直接進行拍賣、變賣或折價處置。
十一、 其他: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或提存:
債權人依據法律法規(guī)或借款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已由甲方代乙方清償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的權利;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停業(yè)停產或宣告解散、歇業(yè)或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
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擔保貸款利息或擔保費,或甲方雖未代償但乙方未能清償到期貸款本金或利息,或乙方未能履行擔保物權所擔保的任何其他債務;
已對乙方啟動或即將啟動破產或清算程序;
其他擔保物權人已對該擔保物權所及乙方的擔保財產啟動或即將啟動執(zhí)行程序或者扣押乙方擔保物以實現留置權;
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在其正常經營活動之外未經授權轉讓擔保物權所及的財產,或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規(guī)定在擔保財產上為另一債權人設立擔保物權;
乙方有其他危及擔保物權安全情形。
二、因不能歸責于甲方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并與乙方通過協(xié)議將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三、有權要求乙方協(xié)助防范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如第三方侵害發(fā)生,甲方有權提起訴訟排除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轉讓、贈與給第三人的,其轉讓、贈與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質押的權利行使權利。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再設立任何形式質押,其質押行為無效。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fā)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甲方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依法另行追索;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甲方將剩余部分還給乙方。
八、在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并協(xié)助乙方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動產質權自交付時發(fā)生效力,權利質權自乙方將權利憑證移交于甲方占有時設立;
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至清償了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其他費用,同時又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押反擔保范圍內的全部款項之日終止。
二、 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如借款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押反擔保的相關責任。
三、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本合同需要補充、修改、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約定的其他條款
一、 乙方應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甲方披露其關聯(lián)關系及關聯(lián)交易。
乙方不履行上述信息披露義務及其關聯(lián)方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救濟措施:
乙方的關聯(lián)方財務狀況惡化;
乙方或其關聯(lián)方被司法機關或稅務、工商等行政執(zhí)法機關和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采取處罰措施;
乙方與其關聯(lián)方之間的控制或被控制關系發(fā)生變化;
乙方的關聯(lián)方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
乙方的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中異常變動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而被司法機關依法調查或限制人身自由;
乙方關聯(lián)方發(fā)生的可能對乙方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依據《企業(yè)會計準則關聯(lián)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本條中的關聯(lián)方是指:
乙方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其他企業(yè),或直接或間接控制乙方的其他企業(yè),以及與乙方同受某一企業(yè)控制的其他企業(yè);
乙方的合營企業(yè);
乙方聯(lián)營企業(yè);
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受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yè)。
本條中的其他詞語與 《企業(yè)會計準則關聯(lián)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的相同詞語具有同樣含義。
二、 其他:
第十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xù)性
本合同項下的雙方義務和責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等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xié)議、合同、文件的無效等情形而免除;
不因任何一方發(fā)生合并、分立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fā)生合并、分立等變更情形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保證與聲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五款和第四條、第六條約定的,甲方除要求乙方依約定履行外,還可要求乙方按所獲擔保貸款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三、 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生效或無效,乙方應在原質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按擔保貸款總額的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并且甲乙雙方均可直接采取訴訟程序維護各自權益。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提 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乙方確認了所有條款。
第十四條 文 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 份,各送 備案。
本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協(xié)議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序》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為了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將其已注冊的使用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第_________類_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商標質押給乙方,作為_________的擔保。
商標圖樣:
二、根據國家工商局指定的_________商標評估機構的評估,該商標的實際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履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押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質押商標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甲方可以將質押商標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但轉讓費不得低于該商標的評估價值。
無論轉讓或許可,甲方所得的轉讓費或許可費都應當用于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七、如甲方到期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債務,乙方有權將質押商標拍賣或者變賣,用所得的價款清償債務。價款超過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八、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協(xié)議書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出質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的財產質押,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質押擔保范圍
本質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出質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質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若出質人和質權人對質押擔保范圍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出質人應當對上述全部債權承擔責任。
第二條 質押動產及孳息
1.質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物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評估價值: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元。
3.質押期限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4.質押合同中對質押的財產約定不明,或者約定的出質財產與實際移交的財產不一致的,以實際交付占有的財產為準。
5.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6.質押的效力及于質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但是,從物未隨同質物移交質權人占有的,質權的效力不及于從物。
7.合同中未對質物產生的孳息歸屬明確約定,孳息的所有權屬出質人,但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第三條 質押物權屬
1.出質人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2.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占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后,因此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3.出質人和質權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轉移為質權人所有。
第四條 保險
1.出質人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質權人。保險單證由質權人代為保管。
2.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
3.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fā)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質權人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五條 出質人權利義務及賠償責任
1.質權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物。
2.出質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3.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占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后,因此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4.出質人未按質押合同約定的時間移交質物的,因此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5.質物有隱蔽瑕疵造成質權人其他財產損害的,應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質權人在質物移交時明知質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
6.出質人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質押權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質權人支付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質權人損失的,出質人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質權人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出質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六條 質權人權利義務及賠償責任
1.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2.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質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并與出質人協(xié)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4.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5.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xié)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
6.因不可歸責于質權人的事由而喪失對質物的占有,質權人可以向不當占有人請求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返還質物。
7.質權人在質權存續(xù)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處分質物,因此給出質人造成損失的,由質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8.質權人在質權存續(xù)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為擔保自己的債務,在其所占有的質物上為第三人設定質權的無效。質權人對因轉質而發(fā)生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9.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可以繼續(xù)留置質物,并以質物的全部行使權利。出質人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后,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10.債務履行期屆滿,出質人請求質權人及時行使權利,而質權人怠于行使權利致使質物價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損失,質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質權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出質人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主合同履行期間出質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致質權人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八條 質權人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出質人所欠質權人主債權利息;
3.清償出質人所欠質權人主債權數額、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質人:
1.出質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質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質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質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質權人:
1.質權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質權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質權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質權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質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xié)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xié)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guī)定等。
第十四條 質押合同效力
1.質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質權也消滅。
2.出質人代質權人占有質物的,質押合同不生效;質權人將質物返還于出質人后,以其質權對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質押擔保協(xié)議書 篇6
農銀權質字第號
質權人:中國農業(yè)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______與質權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的《________》的切實履行,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愿意為債務人與質權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
出質人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與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種類及數額相同,主債權種類及數額為:__________
第二條質押擔保的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質押權利處置費、過戶費等質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權利質押的設定
1.出質人同意以自己所有或依法具有處分權的下列財產權利________作權利質押,上述質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質押權利暫作價人民幣________元,質押權利的最終價值以質權實現時實際處理質押權利的凈收人為準。
第四條質權的效力
質權的效力及于質押權利的從權利和孳息。
第五條權利憑證的移交和保管
1.本合同項下權利憑證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進行驗收。
2.出質人應按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xù),并及時將相關登記證明材料正本移交質權人保管。
3.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押權利轉讓、贈予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所獲的轉讓費、使用費等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4.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權利憑證。因質權人保管不善造成權利憑證毀損、滅失的,質權人負有賠償責任。債務人歸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憑證。
5.質押權利價值有明顯減少足以影響質權人實現質權的,出質人應當有相應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變賣質押權利,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六條費用的承擔
質押權利的鑒定、評估、保管、登記、公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七條質權的實現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有權依法以質押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權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質權人依照主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質押權利屆滿日先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日的,質權人可依法將質押權利變現,所得價款優(yōu)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交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質押權利屆滿日后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日的,質權人可依法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將質押權利變現受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質權人和出質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出質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隱瞞質押權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情況的;
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押權利的完備手續(xù)和真實資料的;
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押權利的;
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在質權人住所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且交付權利憑證之日起生效。需登記生效的,則從辦妥登記手續(xù)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一份,債務人一份,________份,效力相同。
2.本合同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即使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出質人仍對債務人應履行義務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提示
質權人已提請出質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全面、準確理解,并應出質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協(xié)議書 篇7
借款方
貸款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根據國務院頒發(fā)的《民法典》規(guī)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名下的,牌照號_____,發(fā)動機號_____大架號______。向乙方作質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元,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月利息____%,月綜合費用____%。
第五條借款期限_________月,即由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和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的來源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甲方到期不能償還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甲方到期如數償還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綜合費用時,乙方將質押物退還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guī)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動。
3、甲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第八條雙方自愿通過公證處對借款合同進行公證。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借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償還借款本息和綜合費用,逾期3天以內的,按5日收利息和綜合費用。逾期十日不還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綜合費用乘2,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沒有按時償還乙方的借款,也沒有提前和乙方協(xié)商續(xù)簽借款合同和續(xù)交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乙方可憑本合同和公證書對質押物進行處分以償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用;蛳蛉嗣穹ㄔ荷暾垙娭茍(zhí)行,甲方不的提出異議并承擔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起訴費,執(zhí)行費,交通費等費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它條款,應經雙方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叢臺區(qū)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強制執(zhí)行。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協(xié)議書 篇8
出質人(全體專利權人):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質押是擔保方式之一。專利權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擁有專利的第三人將其專利權移交全權人占有,以此作為債務的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如期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專利要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專利權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其中,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用以質押的專利權為質物。
二、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專利權質押合同(以下簡稱質押合同),并向中國專利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三、當事人向中國專利局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并按規(guī)定繳納登記費。
(1)質押合同登記申請表。
該表格由中國專利局統(tǒng)一印制。當事人應認真填寫,并簽名蓋章。
(2)主合同和質押合同
合同是指經濟合同,質押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可以單獨訂立,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擔保條款,內容應包括按《專利權合同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中規(guī)定的有關條款。
(3)出質人的合法身份證明。
出質人的身份證明材料應與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的記載保持一致。如果一項專利有兩個以上的共同專利權人,則出質人應為全體專利權人,并出具全體同意出質的書面證明。
出質人為全民所有制單位時,應得到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中國單位或個人向境外出質專利權時,須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辦理登記時應出具批準文件。
(4)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代理人受委托辦理登記時,要出具委托書及其身份證明,作為具體承辦的聯(lián)系人應出具本單位的授權委托書及其個人身份證明、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5)專利權的有效證明
指用作質物的所有專利的專利證書復印件,專利年費收據復印件等其他證明專利有效文件。
(6)專利權出質前的實施及許可情況。
包括實施規(guī)模、經濟效益、許可次數、許可合同等。
(7)其他有關材料,如公證書、評估材料等。
四、專利權質押合同的主要條款:
(1)前言
當事人簽訂本合同的主要目的、基本情況。
(2)出質人、質權人及代理人、聯(lián)系人的姓名(名稱)、通訊地址。
聯(lián)系人系指出質人、質權人自己辦理登記具體承辦人,代理人系指受出質人、質權人的委托代辦登記的人員。地址應確保通訊無誤。
(3)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
指質押擔保的主債權性質及債務基本情況,屬于何種法律上的原因產生的債權,如金錢債權、特定物給予債權等,應與主合同保持一致。
(4)專利件數、名稱、專利號、申請日、頒證日。
本款要求的內容應與專利證書的記載相同。
若用作質物的專利不止一件,應分別填寫清楚。
(5)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指債務清償債務的時間,在些期間,當事人依法享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質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但質物(專利權)的有效期可能短于債務期限,所以履行債務的期限應在專利有效時間內,可稱為質押期限。據此期限可以明確質權人開始實現質權的時間,以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6)質押擔保的范圍
可以是以下幾種費用的全部或其中幾項: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實現質權(變賣、拍賣或折價等)費用、專利年費、處理專利糾紛費用、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時可能產生的違約金、賠償金、向第三人提存收益所需的保管費等。
(7)質押的金額
指被擔保的主債權以金錢來衡量的數量,不屬于金錢債權的,應注明債權標的數量和價款,以明確實現質權時就質物優(yōu)先清償的債務數額。
(8)質押金支付方式
以已往債務,不需約定支付方式;對因借貸、予付款等形成的未來債務,質押金的支付時間、地點、次數等由當事人約定。
(9)以質押期間進行專利權轉讓或實施許可的約定
指是否可以轉讓或許可,若可以轉讓或許可對相應收益的保管、處置所做的約定等。
(10)質押期間維持專利權有效的約定。
專利年費由誰交納;
出現專利糾紛時,一般以出質人負責處理為宜,也可由當事人另行約定;
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的處理,包括應訴及補救責任由哪方承擔,一旦專利權被撤銷或宣告無效,各方相應的對策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質權人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但是考慮到專利事務的特點,當事人可慎重約定。
(11)違約及索賠
當事人違反以上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時,對方相應的索賠辦法。
(12)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當事人是協(xié)商解決或者約定以其他方式解決。
(13)質押期滿債務的清償方式
質押期滿,若債務不能得以清償時,質權人可以與質權人協(xié)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以所得款項用以清償債務,但不得約定質物自動移轉為質權人所有。
(14)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對質押期間質物所值明顯減少時,或其他異常情況下如何處理等。
(15)合同簽訂日期,當事人簽名、蓋章。
五、登記變更
(1)對質押期間的專利著錄項目作變更時,當事人應出具書面同意變更的協(xié)議和原《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經質押合同登記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后,著錄項目變更程序才能繼續(xù)進行。
(2)變更質押合同內容的,當事人應出具書面協(xié)議、原登記通知書,填寫《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變更申請表》,報質押合同登記管理部門審批。
六、需要補正的,當事人應按補正通知書的要求進行補正。
七、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質押合同,將不予登記。
(1)專利權人身份證明于專利文檔的記載不符;
(2)專利權存在糾紛或已終止;
(3)質押期限超過專利有效期;
(4)合同約定債務未受清償時,質物自動歸質權人所有;
(5)其它原因。
八、需要辦理登記注銷的情況:
(1)專利權因故喪失;
(2)主合同無效、導致質押合同無效;
(3)質押期滿;
(4)其他原因。
九、質押合同自登記注銷之日起失效。
(1)當事人提交原登記通知書、書面協(xié)議及其他證明材料;
(2)經專利局審核后,發(fā)出《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注銷通知書》;
(3)質押期限屆滿后15日內當事人不主動辦理注銷登記的,該合同登記將被自動注銷。登記注銷日以屆滿日為準。
十、期滿債務未履行完畢的,當事人可依約或依法處置質物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期限:_______至_________
質押擔保協(xié)議書 篇9
出質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當戶/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的《股權最高額典當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處分權的股權質押給乙方,為其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設定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經協(xié)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質物狀況
1.1、甲方自愿以其對公司享有的_____%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作為質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為主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1.2、該股權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擔保范圍
2.1、當物的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在決算期內按照約定連續(xù)發(fā)生的一系列的借款當金、綜合費用、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墊付的有關費用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2.2、續(xù)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xù)當期限屆滿后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無論續(xù)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xù)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2.3、本合同項下約定的每一筆借款幣種、金額、綜合費用及利率和債務履行期限等均以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簽訂的具體合同、借款借據、當票或其他憑證為準。
第三條 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
3.1、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為人民幣。
3.2、借款實行一次核定、周轉使用、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最高余額內,不再逐筆辦理質押登記手續(xù)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及綜合費用率和利率等內容以借款借據或當票為準。
第四條 最高額決算期與質押登記
4.1、最高額質押擔保的債權的決算期間為____________年,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每筆貸款具體起止日以甲方向乙方開立的收款憑證或當票上標注的日期為準。
4.2、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xù),并將上述該股權的《他項權利證明》交付乙方,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
4.3、質權的存續(xù)期間與主債權訴訟時效一致,即從質權生效之日起到被擔保的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止。
第五條 質物占管
5.1、質押期間,甲方應將有關出資證明書原件交乙方保管。
5.2、質押期間,甲方股東權由乙方代行。
第六條 質權的行使
6.1、絕當發(fā)生以及出現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權行使質權。
6.2、乙方在行使質權時,有權自行決定以拍賣、變賣方式處臵質物,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6.3、乙方依據本合同第6.1條以及主合同約定方式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臵任何障礙。
第七條 處置質押財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7.1、乙方代墊的費用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7.2、當金息、費、違約金、賠償金。
7.3、當金本金。
第八條 特別約定
質押物有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押物,并與甲方協(xié)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條 通知與通訊
9.1、甲方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9.2、乙方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9.3、任何一方變更聯(lián)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fā)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十條 管轄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無法協(xié)商解決則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實現質權的費用不在最高額擔保范圍之內。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及費用承擔
12.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12.3、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見證、登記、過戶、稅費、保管、年檢、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 聲明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11.212.4本合同未盡事宜,以《股權最高額典當借款合同》的內容為準。
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充分理解。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質押擔保協(xié)議書 篇10
甲方(債權人):_________乙方(質押權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就乙方提供記名股票設定質押權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借期_________年,年利率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還清。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歸自己所有的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記名股票_________張(編號_________至_________,每張面值_________元,面值總額_________元)作為質押標的,設定質押權。
三、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交付于乙方,乙方于同月_________日在第二項所載股票上作轉讓背書,并將作成轉讓背書的股票交付于甲方。
四、甲方在乙方清償前,代位乙方享有自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股息的權利,所受股息計入乙方償還額。乙方就股票享有的其他權利,甲方不得代位行使。
五、債權屆期,乙方不能清償債務時,甲方有權拍賣第二項所載股票,并從拍賣價金中優(yōu)先受償。
六、乙方屆期或提前清償時,甲方應在清償日將質押股票全部交還乙方,質押權自交還日起失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質押擔保協(xié)議書 篇11
出 質 人:____
質權代理人:____
債券發(fā)行人:____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 之規(guī)定,為了確保丙方 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物,為丙方向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
第二章 定 義
第一條 債券發(fā)行人__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fā)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__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債券發(fā)行人發(fā)行的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出質人__即本合同項下甲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質押物為發(fā)債機構發(fā)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質權人__指丙方發(fā)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質權__指在質押民法典律關系成立后,當債券發(fā)行人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務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以質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質押物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乙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及保證
第七條 甲方作為本合同中的出質人,就本合同作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是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
2.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3.甲方保證設立本合同項下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4.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做出過任何處分,特別是未設立過任何質押;
5.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之規(guī)定,乙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在債券發(fā)行人不履行清償義務時,債券持有人和乙方可行使質權,也可委托其他人行使質權,甲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6.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fā)生變化,以致不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7.甲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yè)執(zhí)照年檢,并在其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期滿之前,續(xù)辦工商登記手續(xù)。
第四章 乙方聲明
第八條 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質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其轉讓行為無效,乙方仍可對質押的權利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乙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再設立任何形式質押,其質押行為無效;
4. 債券發(fā)行人清償債務后,乙方應通知登記機關解除質押登記;
5.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fā)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和 提供的抵押資產,共同擔保
第六章 債券發(fā)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fā)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質押擔保的范圍
第十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托管費用、實現質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章 被質押的權利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系指: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登記地為:上海XX公司 。
第十五條 經甲、乙、丙三方確認 本合同項下的被質押權利價值為人民幣 ____元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所有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憑證由甲方按乙方要求交予乙方保管。
第九章 權利憑證的移交
第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登記有關文件,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交付乙方。
第十章 被質押權利的處分
第十八條 乙方在處分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時,有權采取如下方式:
1. 依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對質押的權利進行折價、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以取得轉讓費、許可費等并優(yōu)先受償。
2. 依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將出質人質押的權利憑證,兌現價款,以優(yōu)先受償。
第十九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條 乙方對本合同項下被質押權利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所有權的有效資料。
2. 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公證、登記、過戶、財產保險、鑒定、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做出贈與、轉讓、再質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處分。
4.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并協(xié)助乙方免受侵害。
6. 在債券發(fā)行人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后,可要求乙方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7.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fā)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新的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8. 積極配合乙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質押期間對質押資產監(jiān)督和再評估工作。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代理質押權人優(yōu)先受償:
(1) 丙方或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yè);
(2)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而債券發(fā)行人未依約歸還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3) 債券發(fā)行人與第三人發(fā)生訴訟,法院裁決債券發(fā)行人敗訴,導致債券發(fā)行人存在無力向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可能性;
(4) 出現使乙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2.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fā)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xié)助以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 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乙方有權在質押期間對質押資產狀況進行監(jiān)督,并組織評估機構對質押資產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乙方處分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索;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
6. 在甲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乙方應通知甲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質押。
第二十三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丙方應協(xié)助甲、乙雙方辦理質押資產登記手續(xù)。
2. 在乙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乙方要求給予協(xié)助。
3. 在乙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質押權時,應給予協(xié)助。
4. 丙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質押資產狀況的說明,如質押價值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配合甲、乙雙方對質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質)押資產。
5. 對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質押材料的真?zhèn)呜撚袑彶榱x務。
6. 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乙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被質押的權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的;
2. 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完備手續(xù)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處分被質押的權利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fā)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甲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益。
第十四章 質押登記
第二十八條 甲、乙、丙三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權利質押登記手續(xù)。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九條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首先由甲、乙、丙三方協(xié)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則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并 后,到有關證券登記機構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x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丙三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后,并由三方共同到登記機構辦理有關變更手續(xù);在書面合同達成并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質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 附 件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均為復印件):
1. 公司董事會決議;
2. 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
3. 上海XX公司非流通股份登記證明書;
4. 上海XX公司動態(tài)余額查詢表;
5. 中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
6. 新XX公司股票帳戶;
第十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證券登記機構和 各執(zhí)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出 質 人:____
質權代理人:____
債券發(fā)行人:____
年月日
質押擔保協(xié)議書 篇12
出 質 人:____
質權代理人:____
債券發(fā)行人:____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 之規(guī)定,為了確保丙方 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物,為丙方向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
第二章 定 義
第一條 債券發(fā)行人__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fā)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__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債券發(fā)行人發(fā)行的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出質人__即本合同項下甲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質押物為發(fā)債機構發(fā)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質權人__指丙方發(fā)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質權__指在質押民法典律關系成立后,當債券發(fā)行人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務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以質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質押物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乙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及保證
第七條 甲方作為本合同中的出質人,就本合同作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是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
2.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3.甲方保證設立本合同項下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4.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做出過任何處分,特別是未設立過任何質押;
5.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之規(guī)定,乙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在債券發(fā)行人不履行清償義務時,債券持有人和乙方可行使質權,也可委托其他人行使質權,甲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6.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fā)生變化,以致不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7.甲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yè)執(zhí)照年檢,并在其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期滿之前,續(xù)辦工商登記手續(xù)。
第四章 乙方聲明
第八條 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質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其轉讓行為無效,乙方仍可對質押的權利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乙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再設立任何形式質押,其質押行為無效;
4. 債券發(fā)行人清償債務后,乙方應通知登記機關解除質押登記;
5.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fā)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和 提供的抵押資產,共同擔保
第六章 債券發(fā)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fā)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質押擔保的范圍
第十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托管費用、實現質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章 被質押的權利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系指: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登記地為:上海XX公司 。
第十五條 經甲、乙、丙三方確認 本合同項下的被質押權利價值為人民幣 ____元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所有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憑證由甲方按乙方要求交予乙方保管。
第九章 權利憑證的移交
第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登記有關文件,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交付乙方。
第十章 被質押權利的處分
第十八條 乙方在處分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時,有權采取如下方式:
1. 依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對質押的權利進行折價、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以取得轉讓費、許可費等并優(yōu)先受償。
2. 依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將出質人質押的權利憑證,兌現價款,以優(yōu)先受償。
第十九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條 乙方對本合同項下被質押權利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所有權的有效資料。
2. 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公證、登記、過戶、財產保險、鑒定、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做出贈與、轉讓、再質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處分。
4.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并協(xié)助乙方免受侵害。
6. 在債券發(fā)行人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后,可要求乙方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7.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fā)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新的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8. 積極配合乙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質押期間對質押資產監(jiān)督和再評估工作。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代理質押權人優(yōu)先受償:
(1) 丙方或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yè);
(2)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而債券發(fā)行人未依約歸還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3) 債券發(fā)行人與第三人發(fā)生訴訟,法院裁決債券發(fā)行人敗訴,導致債券發(fā)行人存在無力向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可能性;
(4) 出現使乙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2.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fā)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xié)助以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 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乙方有權在質押期間對質押資產狀況進行監(jiān)督,并組織評估機構對質押資產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乙方處分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索;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
6. 在甲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乙方應通知甲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質押。
第二十三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丙方應協(xié)助甲、乙雙方辦理質押資產登記手續(xù)。
2. 在乙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乙方要求給予協(xié)助。
3. 在乙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質押權時,應給予協(xié)助。
4. 丙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質押資產狀況的說明,如質押價值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配合甲、乙雙方對質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質)押資產。
5. 對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質押材料的真?zhèn)呜撚袑彶榱x務。
6. 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乙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被質押的權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的;
2. 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完備手續(xù)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處分被質押的權利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fā)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甲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益。
第十四章 質押登記
第二十八條 甲、乙、丙三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權利質押登記手續(xù)。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九條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首先由甲、乙、丙三方協(xié)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則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并 后,到有關證券登記機構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x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丙三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后,并由三方共同到登記機構辦理有關變更手續(xù);在書面合同達成并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質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 附 件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均為復印件):
1. 公司董事會決議;
2. 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
3. 上海公司非流通股份登記證明書;
4. 上海公司動態(tài)余額查詢表;
5. 中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
6. 公司股票帳戶;
第十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證券登記機構和 各執(zhí)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出 質 人:____
質權代理人:____
債券發(fā)行人:____
